2013年7月15日 星期一

毒品通緝犯遇台南市第四分局員警盤查心虛開上人行道

記者黃天辰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安平派出所所長林仁群、巡佐黃振華、警員黃基俊、李榮彬、偵查隊小隊長胡嘉顯等人,於102071420-24時段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並以口袋式路檢實施,在2245分在永華路與建平路口,安平所長林所長發現一部自小客行跡可疑突然開上人行道並發生聲響,立即帶領現場路檢組員警上前盤查,該男子故意表示不知道自己的身分證字號並自稱為林姓男子(76年次住臺南市南區、水電工),期間林姓男子幾度非常不配合警方詢問並拖延時間,想讓現場處理員警知難而退,安平所長林所長依照林姓男子表示,以警用電腦查詢好幾個資料,最後發現林嫌係一名販賣二級毒品的毒品通緝犯(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判處71月有期徒刑確定),立即將林姓嫌疑人帶回派出所偵辦,警方向林姓嫌疑人表示遭到臺南地檢署通緝,林姓嫌疑人故意假裝不知道,還表示不知道為何會遭到通緝,讓現場員警啼笑皆非,全案警詢後將林姓嫌疑人解送到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歸案。第四分局長邱文亮自到任後強力實施口袋式路檢,分局因此常查獲酒駕、毒品及通緝犯等案件,顯見口袋式路檢發揮極大功效。分局長邱文亮表示最近警方持續落實執行「酒駕零容忍」政策,未來分局除依警察局所規劃之執法時段外,並將針對轄區內易肇事及飲酒區域,以及周遭重要道路加強警力部署,規劃攔檢盤查勤務,以高密度、高強度之取締措施,積極防制民眾酒後駕車行為及各類犯罪行為發生,以展現嚴正執法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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