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0日 星期二

酒駕男竟不知同居人是通緝犯 新化機警一案雙破

記者黃天辰報導/臺南市一名張姓男子於昨(19)日凌晨在小吃店與友人飲酒作樂
後,竟酒後駕車載同林姓女友人欲返回楠西區家裡休息,途中行經台20線新化往玉井方向時,因駕駛蛇行嚴重,車身搖擺不定,為新化警分局新化所副所長林政輝、警員程士昌在新化區台20線農改場前予以攔車盤查,發現駕駛張男酒氣沖天,經警方施以酒測,張男酒測值已超過公共危險罪取締標準,而副駕駛座的林姓女友人因未攜帶任何身分證件,警方依警職法規定一同將林女帶返回新化派出所查證身分。
經員警帶回派出所詳查後,查出張嫌(48年次,臺南市楠西區人)坦承涉嫌酒後駕車,其酒測值已超過公共危險罪取締標準,而當警方詢問林女相關資料時,林女總是顧左右而言他,一問三不知,張嫌還強出頭替林女保證絕非不法之徒,但新化所副所長林政輝已有點嗅出端倪,隨口說出「你是不是通緝,否則為何不敢跟警方說出你的真實資料?」張嫌還直呼警方是在開玩笑喔,女友人怎會是通緝犯呢?一直講不可能,張嫌藉著酒意還一度大聲吆喝替林女壯膽,怎知林女此時臉色已大變,在警方持續追問下,林女終道出真實資料。警方查證林女(56年次,臺中市潭子區人)竟是分別被臺中及彰化地檢署通緝多時的詐欺犯,且已逃亡超過10年,果真張嫌口中一直說不可能的事發生了!林女就是通緝犯,張嫌當場啞口無言,傻眼般地瞪大雙眼看著同居女性友人!警方遂依法將兩人分送臺南及臺中地檢署偵辦。

新化警分局吳試智分局長得知後,隨即前往嘉勉新化所副所長林政輝、警員程士昌執勤落實,有具體績效。吳分局長表示,平日即要求同仁「偵破是最好的預防」。並在平時各項集會時機,宣導同仁執行巡邏等各種勤務時,應主動留意盤查可疑人事,才能發覺犯罪,進而預防犯罪,以有效維護社會治安及和樂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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