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8日 星期三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正義公司疑似問題油品處理,呼籲各販賣商或製造業者先自主性下架並暫停販售

記者黃天辰報導/有關台南地檢署今(8)日發布高雄市正義公司疑似使用到高雄鑫好公司提供飼料豬油,疑似有問題的產品包含「維力清香油」、「維力香豬油」、「正義香豬油」等15公斤桶裝豬油、180公斤的精緻豬油產品等等,目前由衛福部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赴正義公司調查問題的產品,針對正義公司疑似有問題的3款油品,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各販賣商或製造業者先自主性下架並暫停販售,直到釐清問題原料波及的油品品項、數量,以保障市民飲食安全,衛生局也準備好隨時依照指示及情資出動稽查。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主管機關;違反者,依同法第47條最高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確認有問題之後請原料製造食品之廠商,應儘速向轄區衛生局通報產品品名、規格、批號與有效日期、數量,並自主回收,回收品名與數量亦應報予轄區衛生局,否則將予以重罰。
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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