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7日 星期五

台南市交通局舉辦「交通法規多留心,裁決護您揪感心」交通安全宣導講座


記者黃天辰報導/大學生多以機車為交通工具,頻傳發生車禍事故,造成家庭悲劇,交通局為喚醒青年機車族道路安全意識,提供正確交通安全觀念,特別在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舉辦「交通法規多留心,裁決護您揪感心」交通安全宣導講座,解說常見交通違規情形及被誤解的交通觀念,在輕鬆活潑氛圍中,將生硬交通法規深植學生腦海中。
林姓學生表示,在參加講座後才知道原來車輛面對紅燈時仍逕予穿越路口至銜接路段,含左轉、直行、迴轉或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或車身已伸越停止線並足以妨害其他方向人(若有行人穿越道)、車通行者即是闖紅燈的行為,機車可罰18002700元、汽車可罰27004000元;若僅車身伸越停止線未達路口範圍者,則是不遵守道路標線指示(紅燈越線),可罰9001200元。
違規停車、超速、酒駕及危險駕駛等違規態樣、紅單寄存送達效力、歸責駕駛人申請、交通違規查詢方式等課題亦都有更深入的認識,直呼獲益良多,受用一輩子。有學生更打趣說,這堂課可大幅降低荷包失血機會,真是最值錢的一堂課。
交通局局長張政源指出,臺南市有多所大專院校,藉由校園交通安全宣導講座方式,除可讓正確交通安全觀念透過學生社群網絡迅速傳遞,亦可幫助來自外縣市學生,快速瞭解臺南當地交通環境特性及執法重點,降低違規案件及交安事故,共同營造友善、安全、便捷大臺南。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代理主任蘇天保表示表示,違規遭罰錢事小,若自己或他人受到傷害,可能導致無法彌補的終生遺憾,交通違規裁罰是對交通違規行為加以處罰,惟其本意在於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用路人倘無違規行為,即不會遭受處罰,所以,處罰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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