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惠美報導/臺南市政府市長賴清德及副市長顏純左極為重視租(居)住校外學生安全以及防制毒品進入校園工作,特別於102年1月2日臺南市政府治安會報中,指示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做好防制毒品進入校園預防性作為。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偵查組小隊長徐聖忠、偵查佐阮新智等人日前於鹽水地區執行深夜校園安全維護─租(居)住校外學生安全巡守勤務時,發現一名可疑男子騎乘***-DUQ機車於校園附近出租學生套房大樓周圍徘迴許久,疑似從事不法,經追查該男子使用車號過濾發現,有販毒之嫌疑,研判可能為毒品交易,旋即將上情向隊長方世 君報告。方隊長獲悉後,認機不可失,立即召集偵查組組長許文瑞編排勤務前往掃蕩,並要求所屬執勤時,務必注意本身安全,不可貿然行動。
案經數日於該學區周邊跟監埋伏,確認該可疑男子為楊○課(現因毒品案件分別遭到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通緝中),躲藏在該處出租學生套房大樓1樓,平日以車號***-DUQ重機車代步,疑有發放毒品等不法情資。
方隊長有鑑於去(101)年白河分局發生已故 分隊長林宏星持搜索票進入麻豆區出租學生套房查緝毒品,反遭歹徒王○麟自房間內拒捕槍擊殉職案例,立即報告刑事警察大隊請求支援,經大隊長李西河指示所屬偵七隊以優勢警力協同少年警察隊輪流於該處出租學生套房埋伏跟監,於102年1月6日(星期日)上午8時許,埋伏查緝人員見楊嫌獨自外出取車,正當跨腳欲騎乘未及時發動之機車時,埋伏查緝人員隨即以迅雷不及掩耳方式當場制伏楊嫌上銬搜身,兵貴神速,雖楊嫌極力欲掙脫逃遁顯為時已晚,終遭警方緝獲;查緝人員隨即詢問楊嫌得知,租屋內並無其他歹徒,與查緝人員觀察之情資相符。
經當場在楊嫌其租處內搜索,共計查獲改造九○手槍1支、制式子彈11顆、第1級毒品海洛因2小包(毛重3.07公克)、第2級毒品安非他命3小包(毛重1.24公克)、注射毒品用小針筒4支、電子磅秤1個、分裝毒品用夾鏈帶1小包、注射毒品用生理食鹽水5包、毒品吸食器1組等物品,全案由少年警察隊偵辦後將楊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擴大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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