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8日 星期一

南區國稅局指出:遊樂園門票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


記者彭惠美報導/南區國稅局指出,有民眾向該局反映,假日外出到某大遊樂園旅遊,至園內餐飲店消費,店家都會主動開立統一發票,反反而是數百元門票部分未開立發票,業者是否有漏開發票的問題?
    該局說明,遊樂園出售門票,並沒有免徵營業稅之規定,但是按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4條第27款規定:「娛樂業之門票收入、說書場、遊藝場、撞球場、桌球場、釣魚場及兒童樂園等收入 」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所以該遊樂園並沒有漏開發票的情形。
    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相關業者,年節將至,娛樂業之門票收入雖得免開立統一發票,業者仍應依法報繳營業稅,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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