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8日 星期三

土城派出所暫至顯宮派出所辦公,係乃撙節搬遷,避免搬運經費上額外的支出


記者彭惠美報導/針對今(8)日平面媒體刊載有關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警所整建搬遷,朝令夕改,員警瞎忙」一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原第三分局土城派出所因防震補強作業,須請該所員警遷至該分局顯宮派出所辦公之規畫,係基於派出所架構擁有同質性之考量,俾有效利用顯宮派出所內警用裝備器材、設備及硬體,將土城派出所員警搬遷工作的不便和難度降到最低,同時也可達到撙節搬遷開支的效果,不致因暫時性的遷所作業造成搬運經費上額外的支出。」
警察局表示,惟近日來土城派出所轄區民眾一再反映該所搬遷造成洽公不便,請該局將土城派出所員警就近遷至轄內活動中心辦公,俾利民眾報案需求。該局基於派出所本係執行專業性警察任務、特定地區守護任務及為民服務工作之勤務執行機構,在兼顧民眾要求與遂行警察工作的雙重考量下,才另請土城派出所員警遷至轄內之活動中心持續運作,以有效達成治安偵防及體民、便民的任務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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