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5日 星期二

新化日式舊宿舍遭市府管理單位拆除,市議員林燕祝抨擊市政府藐視議會


 記者彭惠美報導/針對新化日式舊宿舍遭市府管理單位拆除,地方文史工作者、議員事前均未獲知會,市議員林燕祝於今(5)日議會進行二、三讀會時,抨擊市政府藐視議會,林議員指出,上次(第2次)會期她與杜素吟共同提臨時動議案,要求市政府提出「台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將現行執行報廢拆除市有財產送市政會議審議的規定,修正為須送市議會通過後再執行拆除,並要求再修正前,執行拆除報廢市有財產應送市議會及當區議員服務處知照,經大會決議後,市議會於1001227日函請市政府辦理,市府財政處收文後竟然沒有轉知市府其他局處,以至於秘書處管理之新化日式宿舍執行拆除報廢前,指徵詢文化局確認未列入文化資產保護範圍,但並不知道須先知會當地議員,因此依現行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執行拆除。
      林燕祝痛心指出,如果市府財政處在收到議會公文後,可以轉知其他局處,秘書處在處理日式宿舍拆除報廢案時,能夠依議會要求事先知會新化當區的議員,至少可以有更周延的討論時間與空間,即使基地要做其他用途,地上物日式宿舍是否可以覓地遷移保存,就不會發生雖未列入文化資產保護,但具有文化歷史價值的建築遭到拆除的遺憾!林燕祝議員除提出市有財產管利自制條例第65條第2項修正版本,並要求市府在下個會期提出修正案,更提醒各局處在修正前執行列管市有財產拆除報廢前,一定要知會議會,尤其是當區的議員,避免再有破壞文化資產的憾事發生。
      財政處長答覆時坦承因認上次會期決議時各局處首長均在場,因此收到該公文時未再轉知各局處
,確有疏失,承諾回去後會立即周知各局處依上次決議辦理,並於下次會期提出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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