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1日 星期二

台南市警察局新化分局破獲歹徒持刀強盜案


記者黃天辰報導/台南市警察局新化分局轄內日前發生一件持刀強盜案,被害人遭一名年約40-50歲身著藍色雨衣男性歹徒,手持一把西瓜刀強行搶走一只勞力士手錶,損失約新臺幣80萬元,即騎車逃離現場。該搶案發生在民風純樸的地方,引起地方諸多關注。
新化分局吳分局長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查緝歹徒,經多日追查,並報請臺南地檢署檢察官陳瑞堯指揮偵辦。昨(10)日見時機成熟,幹員持拘票及搜索票在新化區中興路順利逮捕主嫌江○淮,查獲疑犯作案工具衣著等證物,並持續追查贓物去向。
新化分局表示,犯嫌江○淮(44年次,住臺南市安南區,有竊盜、販賣毒品、偽造証劵等多項前科資料),現暫住於新化區中興路一帶,因被害人家中經營小吃生意、且江姓犯嫌多次前往被害人店中消費、目睹被害人手戴價值不斐之勞力士手錶,缺錢竟萌生歹念,犯案前曾多次前往被害人家附近勘查環境;犯案前,為躲避監視器與警方追緝,曾至附近的國小變裝,但仍逃不過警方法眼。
搶案發生後,專案小組積極偵蒐集現場相關跡證,就犯案前、後歹徒行逕路線比對調閱相關之監視器後,發現嫌犯江○淮涉及該案,犯嫌被捕當時對警方高超偵辦作為表現得十分驚訝,經警方出示所蒐集之犯罪證據也讓犯嫌百口莫辯坦承犯行,並供出將所搶得勞力士手錶已至臺南市某當舖典當,但因鑽錶非真品,僅得贓款新台幣40000元,今已花用殆盡,全案遂宣告破案。
本案江嫌因沉溺賭博,致缺錢花用乃鋌而走險,江嫌因熟知被害人年事已高容易得手,為還清賭債與提供平日惡習花用,所得金錢大部分均已還債及簽賭花用殆盡,全案依強盜罪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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