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4日 星期四

臺南市「黃金海岸船屋活化再利用,拓展觀光發展新商機,歡迎各界提案投資」



記者黃天辰報導/「臺南市政府黃金海岸船屋ROT案」自103717日起政策公告45日,依促參法第46條由市府提供土地與設施,徵求民間自行提出規劃與經營構想,歡迎民間踴躍參與提案及投資。
   
黃金海岸船屋位於臺南市南區,緊鄰黃金海岸沙灘,是鯤喜灣文化園區濱海沿線的重要地標,往北依序可串連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台江國家公園及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觀光、文化及產業資源豐富。此外,隨著台86線快速道路於10212月全線通車,台86與台17線之交會口正好位於船屋北側停車場入口,可便捷地藉由台86線與國道1號、3號及高鐵台南站等交通門戶及臺南都會博物館園區(奇美館)、十鼓文化園區等觀光景點串連,預期將為黃金海岸船屋帶來大量遊客,極具觀光發展潛力。
   
本促參案土地約4.62公頃,主要設施「船屋」為地下一層地上三層建築,總樓地板面積約5,769平方公尺,另包含南北兩側停車場、景觀平台(海堤)等設施。初步建議本案朝展售中心(例如:臺南物產館)、餐飲及停車場等用途規劃,以期能提供更多元之經營及服務,健全觀光機能,此外,為借重民間資源、創意及活力,依促參法第46條徵求民間自行提出黃金海岸船屋及周邊環境整體經營規劃構想,以期共同帶動黃金海岸周邊發展。本案許可年限、權利金等並未設限,由民間依財務評估自行提出方案,並由本案審核委員會審定。
   
本案政策公告期間為45天﹙103717日至103830日﹚,歡迎民間參與投資規劃,相關招商訊息可連結財政部推動促參司網站(http://ppp.pcc.gov.tw/ppp.website/)下載政策公告文件,歡迎各界投資業者踴躍參與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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