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5日 星期三

農委會推動優先活化連續休耕農地,促進農業勞動結構年輕化及擴大經營規模,創造台灣農業「再造」






記者黃天辰、彭惠美報導/面對WTO與自由貿易協定之衝擊,政府基於貿易平等之互惠,台灣農業之保護傘勢必收起,台灣農業將與國際接軌、競爭,農業將面臨危機的宿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宣示自102年起啟動「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中程(102~105)計畫」,優先活化連續休耕農地,促進農業勞動結構年輕化及擴大經營規模。該計畫的實施,可提昇糧食自給率為34.9%並創造農業產值及提供就業機會,重建農業尊嚴、農地生機與農村價值,塑造環境、人力資本與國民健康多贏的局面。
台灣農業經濟素以「精緻農業」名揚國際,但五榖雜糧如無法「精緻創新」、「擴大生產」將面臨排山倒海之壓力;農委會面對休耕農地之活化,當列為輔導重點。另外,推動「小地主,大佃農」,吸引更多活力年輕人投入農業之創新,農業未來可期「轉換之榮景」。
農委會今(5)日下午1430分於台南區農業改良場舉辦「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說明會暨101年度「農林漁牧農業機關雲嘉南平臺(嘉義臺南轄區)」第2次聯繫會議,出席人員有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農糧署署長李蒼郎、男區分署長陳俊言、台南農業改良場場長王仕賢、副場長鄭榮瑞及嘉南地區大佃農及農林漁牧農業機關雲嘉南平臺之嘉南地區機關參加。
 胡副主委強調,活化連續休耕農地,促進農業勞動結構年輕化及擴大經營規模,是農委會最重要的計畫。他感慨的說,台灣農業為何如此悲情!原因乃地少、農老、兼業(占70%),因此,必須加緊調整結構,思維之落後,必須改變!否則無法與外國競爭。希望大家一起來努力,創造農業的未來。
農委會說明,該計畫以兩個期作連續休耕之5萬公頃農地為優先活化對象,鼓勵復耕具有進口替代、外銷潛力、有機作物及產銷無虞之「地區特產」等轉(契)作作物;未來同一田區每年仍得辦理一個期作休耕,依現行規定領取休耕給付,另一個期作如自行種植飼料玉米或大豆,每公頃仍可領取契作補貼4.5萬元,及出售所生產飼料玉米或大豆之收益,農民收益高於現行休耕實質所得。
農委會指出,對於兩個期作連續休耕之地主,倘無力或無意自行復耕,將輔導透過各地農會之「農地銀行」媒合出租,並配合「小地主大佃農」引進專業青年農民或農民團體承租擴大經營規模,提供農地利用改善獎勵金、產銷設備補助、轉()作獎勵、租金無息及經營資金低利(1%)貸款,以及天然災害專案救助等措施,提高整體農業競爭力;資深農友將農地出租給大佃農,有租金收入,另可領取老農年金與離農獎勵,安享退休生活。
農委會指出,對於沿海地區倘因地層下陷,致易淹水、鹽分地等耕作困難地區,每年得兩個期作休耕,每期作每公頃給付3.4萬元,不需翻耕;對有意願出租農地者,在102年及103年之兩年緩衝期間未能出租前,仍可一個期作休耕,另一個期作辦理農田維護措施,經勘查合格者每公頃給付2萬元。
針對復耕需求,農委會結合農業水資源規劃適栽作物推廣區,整合各農業、畜產、林業試驗改良場()專責各項重要轉(契)作作物的生產技術輔導,並於桃園區、苗栗區、台中區、台南區、高雄區、花蓮區、台東區等7個農業改良場成立「休耕地復耕技術服務團」提供技術諮詢及服務。另設置免費服務電話0800-015158提供及時服務。
農委會強調,活化休耕農地計畫已訂有完備之配套措施,可兼顧農民權益及產業調整,並創造台灣農業永續發展。相關措施將召開136場次以上之說明會,加強宣導周知,預計至105年可活化農地4.5萬公頃,提高糧食自給率1.4%34.9%,增加總體產值及效益達88億元,並創造10萬人就業機會,及活絡週邊相關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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