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 星期二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公布抽驗五十嵐及三清製茶廠等45件農藥檢驗結果!

民意日報記者彭惠美報導/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第二波初步檢驗結果,抽驗市售茶飲類原料共45件,包含五十嵐5件、三清製茶21件、尤加利茗茶(松禾)10件及其他9件,初驗結果42件符合規定,3件不符規定,包括錫蘭紅茶檢出農藥芬普尼0.004 ppm(標準0.002ppm),本品尚需源頭釐清是否為10373日公告前製造之產品(芬普尼殘留容許量為0.005ppm) 。菊花檢出農藥葉毆蟎多0.07 ppm(標準 不得檢出)及青草茶葉檢出5種殘留農藥。3件尚需複驗確認中,衛生局已請業者先行下架,共下架錫蘭紅茶861公斤、青草茶144公斤、菊花茶1.65公斤俟複驗結果符合規定再上架。
另五十嵐企業有限公司5項茶葉(烏龍茶、四季春青茶、錫蘭紅茶、紅茶、綠茶)檢驗結果全數合格,惟四季春青茶與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抽驗不合格的非同一批。三清製茶廠21件茶葉及茶葉基底茶全數合格。尤加利茗茶(松禾)公司9項茶葉(白毫綠茶、阿薩姆紅茶、頂級斯里蘭卡紅茶、烏龍清茶、蜜香烏龍、紅茶、翠玉青茶、翡翠綠茶、上級青茶)合格。聖芳茶葉2項(紅茶、茉香綠茶)檢驗合格。津香茶葉2項(四季春茶、青茶、紅茶)檢驗合格。鮮茶道2項(阿里山冰茶、玫瑰鐵觀音)檢驗合格。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殘留農藥超過安全容許量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者,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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