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日報記者彭惠美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於今(29)日局務會議中,公開頒獎表揚107年1月至2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此次接受表揚之員警優良事蹟摘述如下:
1.深夜巡邏發現火警,緊急疏散居民並迅速滅火住戶讚賞感謝:新營分局太宮派出所所長陳俊宏、警員陳國益,於106年12月30日擔服巡邏勤務,發現1處無人居住空屋竄起白煙。陳等2員立即下車察看,發現該屋起火燃燒,當下除通報消防隊前來滅火外,隨即高聲呼喚提醒兩旁熟睡的住戶疏散,並以水管灑水及時撲滅火勢,防止災情繼續擴大,深獲民眾讚許與肯定。
2.員警勤務認真落實,救回酒醉自殘民眾一命: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巡佐李庚隆、警員陳文明,於107年1月7日擔服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稱轄區勝利路1處越南小吃店發生糾紛打架案件。李等2員立即趕到現場,經詢報案人表示本案非打架案件,而係有1名男子持釘有鐵釘之木棍自殘頭部成傷後逃逸。惟因當日天冷又下雨,李等2員擔心該民眾發生意外,遂於現場周邊持續搜尋,果然在隆田路橋北側下發現1名頭部受傷倒臥路間且身體不斷抽搐之男子,李等2員立即將巡邏車停於該男子後方警戒並幫渠撐傘,待救護車到場後合力將該男子抬上救護車送醫,及時挽救性命。
3.協助攜家帶眷身無分文,急難救助:佳里分局子龍派出所警員樊聯樺、駱壁連,於107年1月3日巡邏勤務,見一對夫婦抱稚兒與孩童,手攜多件行李於深夜步行。樊等2員下車察看得知該柯姓男子因經商失敗,由桃園搭車返鄉探親未果,且身無分文,不知何去何從,嗣經警方查詢發現柯男為桃園地檢發布之詐欺通緝,遂將夫婦4人帶返所內並提供飲食果腹,因柯妻拒絕社會局協助並表示將返回花蓮娘家,所長黃一忠得知其家庭處境堪憐,即與樊員各給予柯妻資金援助,並安排至轄區汽車旅館內住宿安置,隔早再由計程車(黃員支付住宿費及車資)將母子3人載送臺南火車站搭車至花蓮。另柯男除依法偵辦移送桃園地檢署,另黃員再給予其車資,俾利桃園地檢署偵訊完後,可搭車至花蓮與妻兒團聚,黃等3員熱心義舉,足堪表率。
4.尋獲緊急協尋人口:佳里分局佳里派出所警員張家臨,於107年1月22日擔服巡邏勤務,接獲110轉報1名男子因經濟壓力欲輕生,在與女友視訊後即駕車外出失聯,最後發話位置於轄內佳南路。張員隨即前往尋找未果,復於晚上值班時,再次調閱車辨系統,發現該協尋之自小客車,曾出現在七股區臺糖加油站往東方向,隨即聯繫竹橋派出所警員董志軍、謝明賢2人前往搜尋,惟仍無所獲,董員遂前往黃里長家中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有一輛相似之車型出現於七股區臺糖農場附近,董、謝2員再度前往並以強力照明設備搜尋,終於在附近產業道路發現該車,趨前發現駕駛座有1名男子仰躺並已燒炭身亡,並通知家屬到場指認,董等2員除主動安撫情緒外並協助後續處理。家屬對警方積極的處事作為及熱忱的服務態度,深表感謝與肯定。
5.救命關鍵,警緊急開道協助全身抽搐休克女童就醫:歸仁分局文賢派出所警員王耀震、林聖哲,於107年1月23日擔服巡邏勤務,突遇蘇姓民眾在派出所前攔車,稱其車內後座女兒全身抽搐、兩眼翻白休克,請求警方協助。王等2員見情況急迫,人命關天,立即請家屬及蘇童坐上巡邏車,一路鳴笛警示,緊急送往本市立醫院就醫。事後經醫生診斷女童因腦部腫瘤壓迫神經,短暫休克情形,若稍晚片刻,恐生不幸憾事,所幸警方當機立斷,處置得宜,及時挽回一條寶貴性命,深獲家屬感激。
6.尋找手機失主新利器,警員利用人臉辨識系統搜尋並比對失主身分;永康分局龍潭派出所警員林廷勳,107年1月11日擔服值班勤務,民眾拾獲遺失手機到所報案,該手機外觀新穎,應為新購買,失主一定很慌張,然無密碼可查看手機機料,林員突然靈機一動,看到手機有外接記憶卡,拔出以電腦開啟,發現記憶卡內存有疑似失主與家人合照,遂使用警用小電腦M-POLIE『人臉辨識系統』掃描,藉由警用小電腦M-POLIE『人臉辨識系統』顯示約20名相似度高的民眾,再藉由比對相關個人資料,因而找到失主,對員警熱心作為深表感激。
7.不顧自身手術傷口,所長勇衝海中營救輕生婦:第二分局中正派出所於107年1月4日,獲報民眾攜子外出欲自殺,立即通報緊急協尋並運用車辨系統定位,經過三次緊急協尋,定位在本市南區喜樹、灣裡一帶,所長嚴國哲研判應該是在本市南區濱南路黃金海岸內,即載著家屬前往海邊尋找,發現該名婦人已走向大海,水深及腰,顏員不顧身上剛開完刀之傷口,衝上前攔阻搶救,成功挽回性命。
8.安平警奮勇奪刀救人:第四分局華平派出所於106年12月27日獲報有女子欲跳樓自殺。巡佐張裕賢、警員林振業立即馳赴現場,經與大樓管理員一同搜尋,發現該王姓女子手持美工刀獨自坐於頂樓女兒牆欄杆上,適值情緒不穩,作勢要割腕自殺,張等2員見狀,趁隙將其刀奪下並拉至安全處。事後該女表示,因訴訟纏身一時想不開,警方確認其無大礙後,將其帶返所照護至其情緒平復,成功挽回性命。
9.細心警探搜尋確實,及時尋獲傷者送醫挽一命:白河分局後壁分駐所警員段雅倩、李誌桀,於107年2月2日擔服勤區查察勤務時,行經後壁火車站遇郭姓民眾攔車,係來車站附近尋找離家多日之胞弟,惟遍尋不著,乃請求警方協助。當日天氣寒冷,段等2員擔心郭男安危,立即持郭男照片挨家挨戶詢問,復至車站北側之鐵路廢棄宿舍附近搜尋,見宿舍門口雖雖遭鐵皮圈圍封死,其中一扇門仍可推動,推開後見郭男倒臥在樓梯口奄奄一息,立即通報救護車前來支援,緊急將郭男送醫救治,經檢查郭男有輕微腦震盪,幸經警方及時尋獲送醫挽回一命。
10.粗心母將三歲兒反鎖車內 警機智以雷射筆協助脫困: 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警員陳億建,於107年2月13日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陳姓民眾報案,係渠未熄火離車購買便當,留於車內的三歲幼童誤觸車鎖按鈕,不慎反鎖車內,嘗試於車外拍打、手指指向方式,要蔡童按下中控鎖,惟蔡童年幼又驚嚇萬分,僅能嚎啕大哭,完全無法溝通,遂請求警方協助。陳員到場了解後,急中生智,以雷射筆光點成功引導受困多時之蔡童按下中控鎖,順利使幼童成功脫困,陳員機智應變作為深獲家屬感激。
11.深夜細雨老翁迷途,暖警熱心協助安全返家:佳里分局七股分駐所所長陳建宏、警員黃士瑋,於107年2月22日擔服巡邏勤務,巡經轄區臺176線大寮路段,適見1名老翁獨自牽引腳踏車在馬路上,立即下車關心,得知江姓老翁於前日下午外出迷路騎至佳里區,已知回家路程,正欲騎回安南區住家,並堅持無需警方協助。陳等2員離去後仍心繫老翁安全,再次該路段巡視,發現老翁騎乘腳踏車左搖右晃,疲憊不堪,已偏離車道,且時值深夜並下著細雨,遂將老翁帶返所,準備熱食供其果腹,再使用巡邏車載江翁及其腳踏車返回安南區住處。
12.尋獲失聯多年親屬返家奔喪,義助家屬圓滿亡者遺願:學甲分局學甲派出所所長王啟仁、警員陳育嶙,於107年2月25日受理黃姓民眾報稱渠子於十多年前離家出走,音訊全無,渠父近日因病過世,冀盼轄區警方協尋李民返家奔喪。因黃民無法提供李民相關年籍資料及相貌特徵,僅稱渠子可能在臺南市區公園淪為街友等微弱線索,王等2員即透過警政署「失蹤人口身分不明者電腦網站系統」及本市社會局社會救助系統,調閱建檔街友名冊,清查過濾數十筆資料,終找出1名街友符合協尋條件,王等2員於翌日驅車馳赴臺南市區各大小公園等街友可能出沒地點訪查,終於臺南市署立臺南醫院前尋獲李民,並將李民護送返家奔喪,家屬對於員警及時尋獲李民之舉,完成亡者遺願,再三表達萬分感激之意。
13.失智老婦流落街頭身染穢物,警挽袖清理並貼心照料安置:第二分局民權所警員莊彩溶,於107年2月8日擔服巡邏勤務時,獲報有1名老人需要協助,到場後發現1名失智老婦人衣物單薄站在路旁並不斷發抖,其身上沾染穢物散發惡臭,莊員等人將老婦帶返所後,透過警用電腦人臉辨識功能輔以失蹤人口系統查詢,得知該林姓老婦係失蹤人口,經聯繫家屬表示人在北部最快要凌晨才能到場,莊員本於愛心及同理心,主動協助老婦清理身體並幫其擦拭乾淨,並更換乾淨衣物,善心暖舉深獲家屬感激。
14.正義警發現肇逃交通事故,主動追緝維護社會公義:交通警察大隊第三中隊中隊長黃建儒,於107年3月1日上班途中發現1部自小客車違規超車,迫使岩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失控撞上路旁標誌桿,造成身體多處擦傷,肇事者竟駕車疾駛逃逸,本於交通警察職責與正義感,主動趨車尾隨追緝,經追逐約1公里後,始將該部肇事自小客車攔下,黃員當場表明警察身分,並將肇事者帶返回肇事現場,等候交通分隊員警到場調查,忠義行為足堪表率。
15.警尋獲失竊車,體恤車主年長行動不便,服務到家「足感心」:保安警察大隊第二中隊小隊長陳文智、警員林國偉,於107年2月10日擔服巡邏勤務,在本市北區成功路與忠義路口尋獲1輛失竊重機車,遂通知該車游姓婦人前來領回。游婦到場後,陳等2員發現其腳部受傷,須輔以助行器才能行走,且無家人可前來協助,遂主動提議以警用廂型車載送游婦及該重機車返回本市東區林森路2段住處。游婦感激警方不僅為其尋回失車,更體恤其年長行動不便,貼心載送人車返家,頻頻鞠躬道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