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惠美特稿/去年九合一選舉,直轄市長保證金200萬元,6都共有25人參選,有12人保證金遭沒收,候選人被沒收比率更高達48%;而縣市長選舉保證金20萬元,68人參選有32人被沒收,候選人被沒收比率也達47.1%;根據《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6都直轄市議員選舉部分,保證金20萬元,共748人參選,138人保證金被沒收縣市議員選舉保證金12萬元,共1,003人參選,沒收121人;參加公職選舉未當選的候選人,得票不足各選區應選名額除該選舉區選舉人總數所得商數的10%,保證金不予退還。共沒收1,568位候選人的保證金,國庫收入總額高達1億4,137萬元。
保證金沒收變相懲罰落選者
變成有錢人選舉的專利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4月將審查多位立委提出的《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法草案,親民黨立委陳怡潔指出,中選會去年九合一選務辦得「二二六六」,建議沒收與否應取決是否違反《選罷法》相關規定,否則不利小黨與青年參政。避免以得票數決定保證金沒收與否,成為變相懲罰落選者。
陳怡潔質詢時指出,很多人需要透過銀行貸款才能參選,若擔心參選者沒有民意基礎,可以加入連署制度,跟保證金制度雙軌並行,內政部應該釋出善意。
台灣選舉保證金的高門檻一直是為人詬病的地方,甚至被挨批是有錢人的選舉,保證金高牆,變成「民主選舉是有錢人專利」!台灣參選的保證金,與其他國家相比高出許多,被外界質疑有侵害人民參政權之虞。
保證金限制候選人參選
173個國家,12國採用
台灣選舉利用保證金限制候選人參選,173個國家中,只有12國用保證金限制人民參政權;各國首都市長參選保證金為台灣最多,台北保證金為200萬、東京約84萬、倫敦約40萬、柏林0元,台灣收取的保證金比例可以說是世界難得的超高門檻!澳洲與加拿大的國會議員保證金約為台幣3萬元;法國參選「總統」的保證金需要1500歐元,大約是台幣3萬7000元(但必獲得500位民意代表的連署);德國更是認定保證金違憲;瑞典參選完全不需要繳納保證金等費用;美國而言,採取保證金與連署書並行(美國最初的各州黨內初選只需繳交750美元(約台幣兩萬四千元)或5000個連署證明即可,而通過各州初選及全國黨代表大會之後,即可得到黨內正式成為總統候選人的提名);德國不管參加什麼選舉,都不需要保證金,也有所謂的公費選舉,讓選務機關主持,刺激更多人願意參與政治。環顧世界民主國家之選舉,制度上都希望人人都有參與政治的基本權利,這也是民主精神的基礎,也是憲法人民參政權的公平。
聯署方式取得參政權
窮人與年輕人有機會
台灣民意黨表示,沒有保證金制度,有理想與抱負的窮人與年輕人,都可以因民意而取得參政的權利;許多歐美國家多採取連署方式,而不是單純只要錢多就可參選。台灣實行鉅額保證金制度,參選人永遠就是財閥與政治家族的後代,有理念與無背景的人,將受困於惡法之設限,無法大展長才,而人民也喪失選擇權,無法選出真正有能力的人才。台灣標榜是民主國家,用鉅額保證金來設限,實是世界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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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徐國勇狡辯性格
扭曲參政權,人民唾棄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保證金下修或更改沒收的門檻,都是可討論方向,但他也說,以物價指數來看,各方面都在上漲,若保證金維持現狀,「等於也是在降」;且選舉極為耗費社會資源,但這是民主之惡,必然要有的。
台灣民意黨表示,全世界173個國家,只有12國採用保證金制度,徐國勇之答覆,嚴重違反民主潮流,也因保證金阻隔人民的參政權,徐部長大開民主倒車,讓人民唾棄;他又說,里長、議員、立委、縣市長、總統保證金分級,就是要鼓勵人民廣泛參選;台灣民意黨強調,徐部長思維跟不上時代與世界潮流,狡辯性格,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