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日報記者彭惠美報導/為有效遏阻酒駕累犯事件保護市民安全,台南市政府在今(31)日道交條例酒駕資訊公布正式實施後、首批酒駕再犯者在查明裁決處分確定前的空窗期,為達到警示禁止酒駕目的,台南市政府仍將持率執行「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經統計,實施迄今第3周共公布18位重大酒駕事件資訊,交通局再次呼籲酒後不開車,共同保障用路人安全。
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市府對於酒駕事故多管齊下推動許多作為,除持續辦理酒後不開(騎)車、酒後代駕宣導活動外,警察局亦加強取締酒駕勤務,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自3月2日實施迄今已逾第3周,共計公布16位酒駕累犯、2位酒駕肇事逃逸等資訊,經統計以男性騎乘機車最多,發生行政區以中西區、新營區最多,發生時間以清晨4-6時、下午16-18時最多,特別是其中14位酒測值多數皆都超過0.25mg/L,對於其他用路人均造成嚴重危害,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局長王銘德指出,因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修正,加嚴新制將於3月31日正式實施,新法實施後108年7月1日起,汽機車駕駛人於10年內第2次違反規定者(即酒駕累犯)就會被完整姓名、照片、違規事實,但由於公布累犯者資訊不是取締後隨即公布,而是須待當事人受裁決處分確定後,才會正式發布,故新法實施後至首批酒駕累犯資訊公布仍有段空窗期。
交通局表示,基於保護本市市民及用路人交通安全的公益正當目的,此段空窗期間酒駕累犯資訊仍依本作業原則辦理,直到有符合新法實施酒駕累犯資訊公布後才停止執行。
交通局強調,本市作業原則中除酒駕累犯外,其餘酒駕肇事致死、酒駕肇事重傷、酒駕肇事逃逸、受社會矚目酒駕新聞事件等4類重大酒駕事件,仍將以汽機車駕駛人當事人去識別化資訊、違規事實相關說明、當事人影像模糊化處理的相關照片,適時公布於交通局網站,希望藉此讓酒後駕車等不良習慣民眾能有所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