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局局長黃宗仁表示,期勉他們能本於初衷,做好警察工作,繼續為臺南市民提供良善的服務,形塑警察優質形象,建立民眾對警察的信心,贏得民眾的信任與肯定.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於今(21)日局務會議中,公開頒獎表揚105年6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計8件15人.
民意日報記者彭惠美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於今(21)日局務會議中,公開頒獎表揚105年6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計8件15人。市警局局長黃宗仁表示,期勉他們能本於初衷,做好警察工作,繼續為臺南市民提供良善的服務,形塑警察優質形象,建立民眾對警察的信心,贏得民眾的信任與肯定,以提升本市整體優質的警察形象。此次接受表揚之員警優良事蹟摘述如下:
1.新營分局果毅派出所警員陳耀生,於105年6月19日擔服值班勤務,張姓民眾到所報案,渠表示上午與洪妻(疑有失智)至山區整理柳丁園後發現妻子走失,張民與友人尋遍山區,均未發現,心急如焚,請求警方協助。陳員立即報告所長姜博賢,並請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線上警力協尋,同時請里長廣播及聯繫該所義警、民防人員出動協助尋人。另陳員亦與家屬上山展開地毯式搜尋,終於在匏子園山區產業道路旁發現洪女,洪女身體虛弱且有脫水現象,其表示自走失後均無進食及飲水,幸經員警發現協助返家,張民對員警能及時尋獲家人,深表感謝。
2.佳里分局西港分駐所警員孫得勝、警員李三福,於105年6月15日擔服巡邏勤務,盧氏補習班王姓司機到所報稱該補習班盧姓老師留字條表示要外出匯款85萬元,懷疑遭詐騙集團詐騙,請求協助。警方受理後立即前往轄內各金融機構尋找盧姓老師,並通報該分局各派出所前往所轄之金融機構查看,又以車牌辨識系統查尋盧民所駕之自小客車,嗣於西港郵局發現盧民臨櫃欲提領現金85萬元。經警方到場勸阻後,成功阻止詐騙事件發生。經了解盧民係接獲詐騙集團來電告知其子積欠高利貸未還而遭人毆打,情急之下遂聽從指示前往提款,所幸警方及時勸阻,並聯繫其子確定生命無虞後,盧民才恍然大悟,險遭詐騙。
3.佳里分局西港分駐所警員張世明、警員何孟澤等2員,於105年5月31日擔服巡邏勤務,接獲110報案稱有1男子坐在西港橋上疑欲跳水自殺。張等2員隨即趕至西港大橋南端處,發現1輛白色自小客車停於南側,車內無人、窗戶打開,立即往南搜尋,續行200公尺處忽見1男子雙腳跨坐於橋墩上,張等2員見狀先行緩步趨前與其談話,安撫其情緒,惟該男子輕生意志堅定,幾經溝通並趁其稍失戒備之際,立即上前捉住其手臂,再合力將其拉回橋面道路並帶返所內。嗣經了解郭男係因妻子工作不穩定,經濟狀況不佳,又與妻子爭吵,以致心情低落,引發輕生意念。幾經多方勸導、安撫溝通,郭男情緒已趨穩定,其及家屬對警方的救助及開導深表感謝。
4.永康分局復興派出所巡佐陳育文、警員蔡育進等2員,於105年5月23日擔服巡邏勤務,巡經中華路154巷口時,發現1名女子騎乘機車左右搖晃,隨即加以攔查,發現于女情緒激動且外套兩邊袖口染有大片血跡,了解後得知其以利刃自殘,且雙手傷口持續滲血並拒絕就醫,員警為安全起見,先予以安撫、勸導並將帶返所內,並通知救護人員到所處置。于女稱自小父母雙亡,與大姨及胞姐相依為命,因與家人發生爭架又碰上經濟問題,致萌生自殺念頭。于女先由救護人員初步包紮處理,但因傷口多且深,仍須送至醫院進行縫合治療,陳員柔情勸說,其情緒始逐漸緩和,再由蔡員陪同護送救醫,並通知其姊至奇美醫院照顧。家屬對於陳等2員主動積極救護,挽回于女生命,表達萬分感激之意。
5.第二分局中正派出所警員林智強、警員盧季武,於105年6月5日擔服巡邏勤務,接獲通報彰化師範大學大陸籍交換李姓學生,搭乘計程車在海安路下車時不慎將證件及錢包遺忘在計程車內,但因不熟悉臺南市區道路,忘記下車位置。林等2員見李女著急眼泛淚光,先奉茶安撫其情緒,並載其沿線尋找正確下車位置及推測計程車可能行進方向,經過海安路與保安路口時,陸生驚喜表示對該路口留有印象,立即調閱沿途監視器,並查得下車時間、地點及計程車車籍。經聯繫司機後表示現正於臺南火車站排班,且確定錢包仍置放車上,立即載往火車站領回失物,李女及其同行友人對臺灣警察的友善服務熱忱,欽佩不已,並頻頻道謝。
6.第二分局長樂派出所警員陳盈宏,於105年6月2日擔服備勤勤務,林姓瘖啞人士神情慌張至所請求協助,因無法言語,僅能比手畫腳,警員陳盈宏立即安撫其情緒,並引導林民以「書寫」方式報案,經了解林民妻子於住處服用安眠藥並割腕自殺情況危急,陳員立即撥打119通知救護車前往救援,並通報巡邏同仁馳赴現場,副所長楊國銓、警員黃信瑋抵達時,發現林民妻子倒臥房間床鋪,呼吸薄弱,且手腕及頭部均有明顯割傷,血流不止、意識昏迷,在現場發現服用之安眠藥空盒,立即呼喚婦人,維持其意識,待救護車抵達後,將婦人送往郭綜合醫院急救,及時挽回婦人寶貴生命。
7.第三分局安順派出所警員陳宏輝、警員周仲廷等2員,於105年6月24日擔服巡邏勤務,接獲通報有民眾要跳樓自殺,立即趕赴現場。經了解係傅姓女子懷疑程姓丈夫出軌而發生爭吵,之後至安南區培安路友人家哭訴。惟傅女情緒低落,一時想不開,便持美工刀欲割腕自殺,友人見狀,趕緊報警求援。員警到場時,傅女不但手持刀割腕,甚至在培安路圳溝上作勢跳溝,員警見情勢危急,除通知119到場準備救生設備待援,同時請傅女之友人聯絡其丈夫到場。傅女見警消人員,情緒更為激動,威脅若再有警消人員靠近就割腕。員警與傅女之丈夫、公婆及孩子共同勸說約一個多小時後,員警趁其不備,上前搶下傅女之美工刀,將其強制送醫。所幸未傷及動脈,經救護後無生命危險。
8.第六分局金華派出所巡佐羅文錦、警員楊景舟等2員,於105年5月8日擔服巡邏勤務,巡經新孝路與尊南街口時,發現有1名小男孩站在路旁嚎啕大哭的急著要找媽媽,羅等2員見狀迅速下車察看並安撫幼童情緒,但該童一直哭泣且無法言語,隨即將該男童的穿著及特徵通報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並傳真鄰近警察單位共同協尋迷童的家屬。羅等2員研判該男童應居住於附近,於是沿路挨家挨戶的查訪,約30分鐘後,見一名焦急萬分、一路東張西望疑似在尋人的婦人,羅等2員立即上前攔問,確認為男童之母親,並把男童交付其領回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