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署表示,本年第2期作已委託中華民國航空測量及遙感探測學會、農會辦理現地勘查,對於再生稻田區,將不具繳交公糧資格,呼籲農民勿種植以維護自身權益。
該署指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各區農業改良場自去年起即舉辦上百場次之進口替代、外銷潛力或地區特產作物栽培示範觀摩會,輔導再生稻田區適地適種,讓農民種植有信心。農友種植進口替代、外銷潛力、地區特產或綠肥作物,政府將給付每公頃2.2~4.5萬元補貼,另部分縣市配合再生稻轉作政策,亦提供加碼補助,如臺中市、彰化縣及雲林縣分別針對轄內再生稻田區轉種進口替代、外銷潛力作物或翻耕者,補助每公頃5千至1.2萬元不等,請農友積極配合轉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