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日報記者彭惠美報導/台南市車輛行車事鑑定委員會去年受理2000餘件車禍事故鑑定案件,其中65%的肇事原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況,車鑑會也將案例整理為教材,結合市府各單位共同下鄉宣導,呼籲民眾「交通有禮讓 生命財保障」。
交通局局長林炎成表示,依據警政署統計資料,台南市106年度行車事故A1(死亡)、A2(受傷)共18,458件,台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車鑑會)受理案件數為2,274案,雖僅佔整體行車事故12.31%,但鑑定案件多為A1(死亡)、A2(受傷)案件,車鑑會所提供的鑑定意見有高達98%以上為司法機關所採信,對當事人後續處理及法院裁判極為重要。
車鑑會主任委員謝昇毅表示,106年度的車禍鑑定統計資料分別依車種、當事人性別、事故發生地區、違規態樣及鑑定意見,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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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種分析:106年受理鑑定案件之肇事車輛總數量為4,525輛,以普通重型機車2,238輛(49%)為主,其次為自小客車1249輛(28%),其餘為大客(貨)
車、行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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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因可及性與機動性高、駕駛人防禦駕駛觀念不足,常高速穿梭於巷弄之內,故行經巷弄間之無號誌交叉路口時,駕駛人多未減速慢行、亦未停車再開,為發生交通事故常見之肇事原因。106年度受理之2,274鑑定案件中,即有高達1,632件數與機車有關,佔總鑑定案件數比例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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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分析:106年受理鑑定案件之行車事故當事人總計4,371人。男性2,939人,女性1,432人,男性肇事比例67.24%
,女性肇事比例32.76%。可能原因為男性騎車車速略較女性快,且男性對機械操作之自信心較高,反之女性則採較保守態度,車速較慢,肇事率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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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分析:車鑑會受理鑑定案件之範圍為臺南市37個行政區,其中肇事地點集中於都會區(人口稠密區),以永康區最多,共306件(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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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態樣:當事人駕車肇事行為態樣多變,無法以單一法規全適用所有案例,故每一鑑定案多適用數條法規佐以作成鑑定結論。其中駕駛行為以未注意車前狀況(65.54%)比例最高,次高為未依規定讓車(3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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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意見:鑑定意見分為一方為主因、另一方為次因,或一方為肇事原因、另一方為無肇事因素,抑或雙方同為肇事原因。經統計,106年度以當事人一方為肇事主因,一方為肇事次因所佔比例數最高,案件數共897件(43.86%)。
車鑑會主任委員謝昇毅指出,車鑑會106年度所受理的行車事故鑑定案件,分別區分為個人申請鑑定與司法機關囑託之行車事故鑑定案,相關業務統計資料公開於交通局網站(https://traffic.tainan.gov.tw/)資訊公開
> 公開資訊專區 > 公開統計資訊。有興趣深入了解的市民朋友,可逕上網下載參閱。
此外車鑑會的全體同仁與志工,也提供相關的諮詢服務,市民朋友如有相關行車事故肇事責任之疑問,車鑑會亦以豐富、專業、熱誠之經驗提供意見給當事人參考,同時協助民眾瞭解交通法規,希望日常行車時能重禮讓,生命財產才會有保障。
發稿單位:台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李文芹 電話06-2006969分機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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