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30日 星期二

虎頭埤觀光發展新商機.青年活動中心及周邊區域辦理公開招商


記者彭惠美報導/虎頭埤位於新化區虎頭山山麓,因旁山勢形狀如虎聳峙而得名,清道光26年(西元1846年)由大目降莊民歐陽安創設,清同治6年(西元1867年),台灣知府周懋琦予以重修而成,迄今已166年,優美湖光山色引人入勝,具「台灣第一水庫」之美稱,欣賞其清晨之霧氣濛朧及黃昏之落日餘暉,或是在埤中悠揚泛起一葉輕舟,皆有讓人流連忘返的特殊風情,深具人文與歷史價值。
為促進虎頭埤風景區之觀光發展,並提升住宿環境品質及推動風景區周邊鄰近區域之產業發展,市府預計將虎頭埤風景區青年活動中心(3層客房50間,總樓地板面積為3,816.25平方公尺)及周邊臨湖區域,總計13,090平方公尺旅遊服務區土地,以促參ROTBOT方式,為期20年,委託民間業者整修興建相關服務設施,作為旅館、住宿、遊客之旅遊諮詢、購物、餐飲、休憩及地方特產販賣等使用,希望引進民間資金及專業的經營管理技巧,打造特有的觀光休閒產業品牌。未來再配合市府年度辦理的跨年三部曲及5月份阿勃勒花季等大型行銷活動,並結合音樂、花海、日出日落和湖光山色等氛圍,共同為新化地區帶來觀光發展的新商機。
「臺南市新化區虎頭埤風景區青年活動中心ROT暨周邊設施BOT案」預計於4/30-7/29辦理公告90天,相關招商訊息可參閱財政部推動促參司或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官網,歡迎各界投資業者踴躍參與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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