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日報記者賴南賢報導/近年來市面上充斥著標示具節能、省電功能的「省電器」,商品種類五花八門,其中部分業者宣稱經台電公司認可,且往往打著「可節省××%電費」的口號,以致台電公司常成為民眾質詢的對象。
台電公司嘉義區營業處處長黃肇祥表示,目前市場上販售的省電器約可分為下列三種:
一、功因型「省電器」:充其量只是無效功率補償器(電容器),由於一般家用電器之功率因數大都已相當高,在屋內線路長度不長情況下,過度補償或使用不當時可能還會造成安全顧慮。
二、電壓型「省電器」:亦只是調降電壓的裝置,如果使用不當,除減低用電器具原有的功能外,甚至燒損旋轉類的器具(如馬達)或使照明器具亮度變暗而影響視力保健。
三、其他型式省電器:如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曾發佈有關業者因產品宣稱節能與金屬輻射屏障為虛假且無根據,遭聯邦法院判決裁罰;另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亦針對廣告不實之省電器商品,祭出行政罰鍰。
台電公司非商品檢驗及銷售行為管制機構,無權認證暨管理,惟基於服務用戶的立場,需就相關問題做適度的澄清和宣導,省電器之販售是否有違法之嫌,應屬商品銷售行為管理之範疇。
台電公司已於台電網站宣導澄清,並結合電費帳單(或信封)加強宣導,提醒避免民眾受騙。
為建立用戶正確節約用電觀念及作法,台電公司於台電網站及各種宣導場合,提供多項節電方法,如:建議選購高效率、貼有節能標章或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的用電器具,並養成良好用電習慣,以達到最佳節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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