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4日 星期六

誠摯邀請您加入「捍衛一男一女婚姻制度社團」



任何動物與植物為防止被滅絕,必須陰陽融合以繁延下一代,這是「自然律」,也是物種之天賦本能;人類優於動、植物,建立了婚姻制度(生育),形成系統性之血脈、親情關係的家庭(養育、培育、教育),而法律只是補充婚姻制度的完備性(婚姻制度之自然形成時,遠遠超越法律之制定)
    同性戀是個人的自由,是否結婚也是雙方的自由,法律並沒有禁止;但,實施結婚登記,就侵犯了遠古脈絡相傳的婚姻制度與家庭親子關係,我們必須義不容辭的「捍衛一男一女婚姻制度」。
   民法親屬(婚姻)與繼承(家庭)是規範「異性婚姻」之保障,法律強硬規範「同性婚姻」也可以適用與準用:法律之原則、公平性、客觀性,已蕩然無存!
    只要透過變性手術,同性戀就可以合法結婚登記;但,擁有男性與女性器官的男、女,硬要法律來合法改變稱謂:叫男人為媽嗎、叫女人為爸爸,擾亂社會視聽之行為,我們堅決反對!
   12 大法官「扭曲憲法平等權」之釋憲,766萬民意,政府視若無睹,524同性(男與男、女與女)可以結婚登記,我們不能再沉默以對,團結就是力量,誠摯邀請您加入「捍衛一男一女婚姻制度社團」,發出人民的怒火與怒吼。
捍衛一男一女婚姻制度社團: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424276471463916/
(敬請傳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