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日 星期五

梵印公司積欠工資,台南市勞工局積極介入處理維護勞工權益


民意日報記者彭惠美報導/梵印烘培食品有限公司,驚傳積欠員工薪資,負責人避不見面,經勞工局同仁於昨日(1)日前往了解,今(2)日勞工局同仁約近20名勞工前來永華市政中心說明相關勞工權益包括工資(含加班費)及資遣費相關勞工權益,並說明相關後續程序包含進行勞資爭議調解,並輔導勞工進行司法訴訟及協助工資墊償之相關程序。
此外由於雙方勞動契約尚未終止,然而公司僅要求員工聽候通知再上班,公司積欠勞工薪資明確,勞工局同仁也輔導勞工寄發存證信函通知資方,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5款終止勞動契約,另對於未出席本次會議勞工,勞工局也請現場員工能盡全力通知其他勞工,一併提起勞資調解維護其權益。針對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及第30條第6項部分亦經勞動條件檢查裁罰在案。
勞工局同仁後續也將積極輔導該公司員工進行工資墊償後續相關事宜,包括提起勞資爭議調解確認公司積欠工資及資遣費金額,輔導勞工進行後續之司法訴訟或聲請強制執行,並為勞工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協助員工到就業服務站申請失業給付暫時渡過難關,接續如果公司無繼續營業狀況,也協助員工提起歇業事實認定申請,勞工局將函文國稅局、勞工保險局等相關單位確認公司營運狀況,據以認定歇業基準日,後續再填寫工資墊償相關表單,向勞工保險局申請工資墊償,也同時告知員工相關權益包括申請失業給付及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等。
勞工局王鑫基局長表示,現在政府的就業安全網相當健全,包括可以申請失業給付暫時度過難關,及當公司發生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之情事時,包括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雇主未依勞基法給付之退休金及未依勞基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資遣費(後兩者合計以六個月為限),均可以向勞工保險局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勞工債權可以獲得保障,勞工局始終於勞工站在一起,維護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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