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7日 星期一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呼籲民眾旅遊度假,慎選合法旅館及民宿,以維住宿安全及權益


記者彭惠美報導/春節旅遊旺季來臨,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陳俊安局長呼籲旅館及民宿業者應依照登記之房價收取住宿費用,並提醒業者,哄抬房價讓遊客留下不好的印象,嚴重影響臺南觀光旅遊形象,帶來負面影響,減少觀光人潮。如果旅館及民宿業者任意哄抬房價,超過原本的訂價收費,這種行為即屬違法。
陳俊安局長提醒消費者在選擇住宿場所前,可先上「交通部觀光局旅館業及民宿管理資訊系統」(http://hotelhomestay.tbroc.gov.tw/)查詢,確認所選擇之住宿場所是否合法登記,臺南市合法的旅宿業,皆有該局核發之「旅館業專用標識」或「民宿專用標識」(如圖片)。請消費者在住宿前先確認該營業場所是否有懸掛標識,以保障自身權益,並切勿輕信日租套房等私人所架設招攬旅遊住宿之網頁廣告。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呼籲業者加強檢視注意公共安全、衛生、保險等必備事宜並提昇服務品質,建立遊客良好印象,並請消費者、民眾及遊客,規劃旅遊行程前,多予利用「臺南好好玩」網站(http://tour.tainan.gov.tw/)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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