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惠美報導/內政部及該部警政署為應勤、業務需要,核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重要警職人事調整案,其中分局長服務地區派任,經該局就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內外勤職務歷練、工作績效及發展潛能等考量,作通盤檢討,報奉臺南市政府併案核定,相關人員調整如下:
一、警局副局長耿繼文調任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二、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洪春木調任該局副局長。
三、福建省連江縣警察局局長侯欽宗調任該局主任秘書。
四、該局第四分局分局長詹永華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
五、該局歸仁分局分局長柯訂讚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
六、該局公共關係室主任邱文亮調任該局第四分局分局長。
七、該局學甲分局分局長蔡丁賢調任該局歸仁分局分局長。
八、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戶口科科長蔡鴻義調任該局學甲分局分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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