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日報記者黃天辰報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苗栗縣、新竹縣及臺南市因受5月豪雨影響,造成農業災情。為協助農民復耕復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據該等直轄市、縣政府之申請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同意辦理相關專案補助(救助地區、項目及補助金額如附表)。
農糧署說明,依據救助辦法第12條規定,受災農民應自農委會同意辦理專案補助翌日起10日內,向所在地基層公所提出申請,請農民務必於6月18日前辦理,以免逾期影響自身權益。另該署籲請該等直轄市、縣政府督導相關公所動員人力受理申請與勘查同時進行,以加速救助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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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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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同意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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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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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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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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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救助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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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豪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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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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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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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龍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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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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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公頃4萬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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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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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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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豐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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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香瓜、香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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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公頃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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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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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南、七股、將軍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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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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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公頃1萬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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