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日報記者彭惠美報導/台南市政府交通局推動綠色交通,鼓勵更多民眾使用低污染運具,今年9月1日 起擴大實施電動車停車優惠服務,全國不限設籍縣市的電動汽、機車駕駛,不需申辦手續與置放專屬識別證,只要停放使用台南市路邊與公營路外停車場,可享有停車費率半價的優惠。
交通局局長林炎成表示,維護空氣品質等環保課題為民眾所重視,為力行具體空污改善作為,交通局從去(106)年公告全國綠能汽、機車(含電動車、油電混合車、液化或壓縮天然氣車、油氣雙燃料車及使用清潔燃料等低碳車輛)於公營收費停車場享有半價的優惠月票,現更推廣全國電動車可享臨時停車半價優惠方案,請大家共同響應,以降低移動污染源。
停車管理處處長黃俊傑指出,為使民眾免申辦程序即能享有優惠,經與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多次協調後,已將取得全國電動汽機車號牌資料匯入停車開單PDA設備,凡全國電動車在台南市路邊與公營路外停車場停車,開單系統會自動比對車號與車種,直接開立半價優惠的繳費單,民眾完全不需事先、臨櫃申請,停車繳費流程沒有特別差異,貫徹簡政便民服務措施。
停管處處長黃俊傑表示,設籍本市的電動車共10,687輛,約佔汽機車總數量0.5%。台南市為期2年的電動車停車優惠方案,考量停車格位主要是供臨時停車使用,為避免車輛久停,影響周轉率,並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故採停車費率半價優惠,既提升民眾使用電動車輛的意願,也達成改善空污目的,亦可維護一般停車使用權益。另已享有身心障礙停車半價等優惠者,礙於不重複優惠原則,則不再提供本次電動車停車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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