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

交通警察大隊離職員警涉嫌性侵同居女友之女兒,聲請羈押獲准

記者黃天辰報導/台南市警局交通大隊離職員警溫○○涉嫌強制猥褻及性侵渠同居女友之女兒,本案已由第六分局性侵害專責承辦小組報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錢檢察官鴻明指揮偵辦。
第六分局表示,經瞭解本案被害人指控溫嫌趁監護人不在之際,對渠強制性侵及猥褻,惟溫嫌於偵訊時僅坦承於嬉戲時對被害人猥褻,否認有性交犯行,案經承辦檢察官心證,認為犯嫌仍有避重就輕卸責之情且情節重大,遂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犯嫌雖為離職員警,惟轄管第六分局仍破除情面,已於102101日移送地檢署偵辦,將渠繩之以法,以符社會大眾期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