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日 星期三

新化分局查獲「綽號『狐狸』販毒,全案今移送台南檢察署偵辦

民意日報記者黃天辰報導/新化分局接獲情資:「綽號『狐狸』犯罪嫌
疑人李○國(51年次、有多次毒品及竊盜等前科)平日以販毒維生,
專營第一級毒品給老顧客,吸毒風氣從老中青三代進而蔓延至整個臺
南地區,損及臺南市國際清新形象。」鑑於毒品危害國人身心健康至
鉅,所衍生之社會健康問題更是層出不窮,影響臺南市治安情形不容
小覷;該分局據報有人在永康區幼兒園前公然販賣毒品,立即組成專
案小組派員埋伏偵辦。
    新化分局表示,查獲贓證物有海洛因2.3公克、電子磅秤、行動
電話、吸食器等。該案經專案小組針對毒品犯嫌李○國實施現地蒐證
,得知李嫌獨立扶養身心障礙臥病在床之哥哥,為了生計選擇以販賣
毒品為賺錢最快方式,李嫌為逃避警方追緝,毒品交易地點選在幼兒
園前並騎機車攜帶貴賓狗以掩人耳目,據李嫌供稱載狗販毒是因為狗
名字叫「Lucky」且今年是狗年討個吉利,李嫌經常更換通訊聯絡行
動電話及交通工具,交易時間大多選於正中午。其中李嫌販賣毒品名
聲響亮,同為藥腳陳姓祖孫三代聞風而來,43歲陳嫌為掩人耳目騎機
車載67歲父親及5歲讀幼稚園中班兒子一起前來購買海洛因毒品。
    新化分局表示,本案同步傳喚常向嫌犯李○國購毒之陳姓、林姓
、唐姓、劉姓等3名藥腳到案說明(其他藥腳陸續清查中),其上述3
人均坦承並指證以每小包新臺幣1,0002,000元不等之金額向販毒
集團購買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或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吸食,該案已於107
13先行簡易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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