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日報記者賴南賢報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下稱醫預法)自今(113)年1月1日起施行,為保障病人權益、促進醫病和諧、改善醫療執業環境、提升醫療品質,建立「非訴訟化」之醫療爭議處理方式。民眾可以「不用打官司」解決紛爭,醫療機構於醫療事故發生時,須提供即時關懷,民眾可向衛生局免費申請「調解」,「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提供專業調解、促進醫病對話,調解成立,並經法院核定,即與民事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達到紛爭解決一次性,節省醫病之勞力、時間、費用。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於今(29)日上午10時0分,在本署3樓會議室舉辦「嘉義地區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實務運作聯繫會議」,由本署陳松吉檢察長親自主持,嘉義縣、市衛生局,嘉義縣、市醫師、中醫師、牙醫師公會,及嘉義醫院、朴子醫院、榮總嘉義分院、聖馬爾定醫院、嘉義基督教醫院、嘉義長庚醫院、大林慈濟醫院、陽明醫院等代表一同與會。本署陳檢察長表示,傳統醫療糾紛側重釐清法律責任,常因醫病關係緊張,醫師採取預防性醫療,形成醫病雙輸局面,此次醫預法施行,就是透過專業調解制度,使民眾獲取充分資訊下達成共識,進而解決醫療爭議。本署業已成立醫預法聯繫平台,期能透過充份溝通實踐醫預法立法目標,創造嘉義地區優良的醫療環境。
本次聯繫會議,分別由本署姜智仁主任檢察官說明醫預法之規範內容、修訂重點、醫療爭議調解的特殊法律效果;嘉義縣衛生局醫政科林淑華科長就醫療事故關懷小組所提供予病患、家屬之協助及關懷,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的組成、處理流程等事項逐步解說;嘉義市政府衛生局醫政科王鳳玉科長則回顧既往曾經發生之醫療暴力、糾紛事件,說明第一線醫療機構對於新制的因應方案;均讓與會的各醫師公會、醫療院所同仁瞭解整體法律架構以及實務運作情形,對於醫預法的運作具有正面助益。
本署將持續與轄內醫政主管機關、醫師公會以及醫療院所,共同以改善醫病關係、營造優質醫療環境為目標,精進醫療爭議的處理程序以及醫療事故的預防工作,期由非訟化醫療爭議處理方式,共創醫病和諧、醫法相融的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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