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日報記者廖清雄報導/今(111)年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期已過,麻豆監理站針對逾期未繳納之車主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112年1月3日止。 逾期未繳納,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外,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強制執行。
麻豆監理站站長蔡娟娟提醒,收到催繳通知書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等APP,免出門就能線上繳納,繳費管道多元、方便又迅速。若沒有收到催繳通知書又不確定自己愛車是否已繳納汽燃費的車主,除了向監理機關洽詢外,也能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即時查詢,或於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
麻豆監理站特別呼籲,仍未繳納汽燃費的車主,務請依期限儘速補繳,逾期未繳可依法開罰300元至3,000元。為避免因工作忙碌或沒收到繳費通知書而忘記繳費受罰,也鼓勵車主申辦活期帳戶約定轉帳扣繳,相關申請書表可於公路總局網站下載,或可至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依序點選「汽機車」-「燃料費」-「設定約定扣款」辦理由您指定的帳戶中自動扣繳汽燃費,不僅省時、便利、不需手續費,也不必擔心遺忘繳費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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