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3日 星期五

台南市勞工局協助南榮科大私校退場,創全國首例,勞資圓滿落幕

                       台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左一)親自主持協商會議 
 



勞工局自5月份起多次至學校,與董事長、校長及教職員工溝通了解問題,並會同律師及會計師入校輔導


民意日報記者黃天辰報導/南榮科技大學因少子化衝擊,又涉賣假學歷風暴衝擊,致招生人數日漸減少,自1085月份起爆發無法給付教職員工薪資,造成人心惶惶,勞工局自5月份起多次至學校,與董事長、校長及教職員工溝通了解問題,並會同律師及會計師入校輔導,由於招生持續人數下降,造成學校資金不足,無法支付水電費及教職員工薪水,學校方面陸續被教育部要求1087月底前董事會要挹注資金1億元,以改善學校現況,惟學校多方籌措資金,仍無法到位,又遭教育部勒令學校自1092月底起停辦,學校無法繼續營運。
勞工局與校方及職員溝通,告知學校需注意大量解僱及資遣通報等規範,並輔導學校職員包括薪資及資遣費的計算方式,提醒包括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等政府資源運用及積欠工資墊償相關作業規範,儘全力協助職員爭取勞工權益。因董事會無力籌措資金,故持續積欠教職員工薪資,故規劃朝勞工保險局申請工資墊償,然而受限於工資墊償制度,僅能墊償自歇業基準日往前6個月之薪資,然而學校停辦日期為1092月底,因停辦日期距離過久,將造成大部份職員之薪資無法墊償之困境,勞工局於108101日南市勞資字第1081146584號函,向勞動部說明南榮科大現行事實狀況,請勞動部就歇業認定基準日釋疑。
黃偉哲市長關心勞工權益,相當關注此案之發展,故特別指示王鑫基局長要全力保障勞工權益,1081025日由勞工局王局長、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王厚偉司長會銜召開會議,會同教育部、勞工保險局及南榮科大代表一同研議解決方案,會中結論採退場基金融資及工資墊償雙軌並行,儘速解決勞工所被積欠之勞動債權。另歇業基準日之認定由地方政府本職權認定。
勞工局後續安排於1081029日及1113日分2批調處職員40人欠薪爭議並確認勞工債權,另於108117日會同相關單位至學校進行歇業事實認定,歇業基準日訂為108111日,後續也陸續解決包括董事會董事缺額補選及法院法人登記等問題,完成上述困難事項後,協助勞工向勞保局提起工資墊償,惟後續墊償程序進行資方訪談時,學校代表不願簽字造成卡關,勞工局此時緊急向教育部反映此問題,也促使教育部融資案由原先規劃分3期撥款改為1次撥款。
勞工局表示,今欣聞教育部已通過南榮科大申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融資案,教職員被積欠之薪資及資遣遣費,終於能獲償,為協助教職員儘速取得債權款項,勞工局再次向教育部反映,請臺灣銀行加速行政作業,與南榮科大王董事長簽約,由臺灣銀行直接撥付教職員工所提供之帳戶,本案是全國首創第1例私校退場案例,由勞動部、教育部、勞工保險局及臺南市政府通力合作,完成不可能之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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