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台南市警局駁斥某平面媒體刊載「公發電腦少,偵查佐掏錢自備」一節非事實

記者黃天辰報導/針對今(19)日平面媒體刊載有關「公發電腦少,偵查佐掏錢自備」一節,報導內容略以:「大台南偵查隊共有三百六十餘位偵查佐,但公發電腦僅有40餘臺」以及「公發電腦大部分都撥給內勤、長官,不曉得局本部汰換、發放電腦的標準是不是依據官位大小當依據?」。
警察局表示,各分局偵查隊現有員額445人,配置個人電腦數計280臺,非報導所述40餘臺。

(102)年共採購2次,上半年採購182臺,配發外勤各分局、各大隊()160臺,配發率達87.9%;下半年採購74臺,配發外勤各分局、各大隊()63臺,配發率達85.1%,亦非報導所述公發電腦都撥給內勤、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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