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惠美報導/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案件該轄約5萬件,退稅金額約6億7,800萬元,本批退稅為101年5月11日以後辦妥申報的人工、二維條碼或稅額試算書面回復案件。採直撥退稅者,退稅款將於101年10月31日撥入指定帳戶;未填寫退稅帳號者,退稅憑單亦將於10月底寄出。
該局特別提醒,本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為101年12月31日,納稅義務人於接獲退稅憑單後請儘速兌領。如退稅憑單金額在4,999元(含)以下者,請攜帶退稅憑單、國民身分證及私章至指定金融機構兌領現金;若金額在5,000元(含)以上者,則需將憑單持至銀行以票據交換方式領取退稅款。
該局同時呼籲,國稅局人員不會以電話或簡訊通知民眾到提款機依操作步驟提領退稅款,民眾如有接到自稱是國稅局人員以上述手法詐騙時,請立即向國稅局查證,或電洽「反詐騙諮詢專線165」,以免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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