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1日 星期一

提醒車主~114年自用車燃料使用費,請於 7月31日前完成繳納

民意日報記者賴南賢報導/嘉義區監理所提醒車主,114年度自用汽車燃料使用費已開徵,繳納期限至731日止。為避免因逾期繳納而產生不必要的罰鍰及影響自身權益,請車主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繳納,公路局提供多元便利的繳費方式,車主可依自身需求選擇以下任一方式繳納:

(一)臨櫃繳納:持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或鄰近監理所(站)代收公庫繳納。

(二)網路繳納: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亦可透過銀行公會「e-Bill全國繳費網」(https://ebill.ba.org.tw/)或手機下載e-Bill全國繳費網APP,以金融活期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線上轉帳繳納。

(三)行動支付繳納:利用LINE PAY MONEY、元大銀行、永豐銀行、台北富邦銀行、街口支付、嗶嗶繳、悠遊付、全支付、蝦皮購物及橘子支付等APP查詢繳納。 

    嘉義區監理所再次提醒車主,如未收到繳費通知單或不慎遺失者,可利用線上繳費或至超商多媒體機補單,請於114731日前完成繳費,以免逾期造成權益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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