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5日 星期三

元宵節臺南市消防局呼籲觀賞蜂炮請穿適當防護裝備



民意日報記者廖清雄報導/元宵節將屆,臺南市鹽水武廟「109年迎元宵放蜂炮」及臺南市正統鹿耳門聖母廟「2020年(庚子)新春嘉年華宗教民俗文化系列活動」即將於今年28熱鬧豋場,當天將有燃放蜂炮、專業煙火等節目,預計吸引數拾萬人參與。
消防局梁副局長今(5)日帶隊抽查鹽水蜂炮炮城,檢查合格炮城將張貼合格標誌。副局長表示元宵節蜂炮施放為臺南市每年重要之民俗活動,「臺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亦明定,蜂炮炮城之施放,應依規定申請許可,並禁止使用主體以塑膠體製造之飛行類一般爆竹煙火,消防局得派員檢查。鹽水蜂炮活動當日消防局派消防車、救護車隨神轎遶境,並於重要路口巡邏警戒,預防火災發生,若遇民眾受傷時,隨即由救護人員判斷受傷程度分送衛生局醫護站處理。
消防局籲請元宵節民俗活動參與的民眾,應注意自身安全,在此特別加強宣導,為了安全起見須裝備齊全,應戴上全罩式安全帽,並穿著高領束袖棉質厚上衣,下擺紮入褲子,避免鈕扣式上衣,脖子部分以圍巾包住,以免蜂炮由空隙進入,另戴上厚質棉紗手套,腳部束口式棉質厚褲子,厚質棉襪,高統、厚底安全鞋並戴口罩,阻隔蜂炮造成之懸浮微粒。若嫌安全帽太悶熱,可以帽子、護目鏡、口罩替代,最高原則就是將全身緊緊包裹,盡量不要有任何部位曝露在外。相關防護裝備影片或圖片刊登於消防局網站宣導。
民眾施放爆竹煙火時應注意安全,且小朋友施放爆竹時,必須由家長(成年人)陪同。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行陪同。違反者將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5千元以下罰鍰。為保護兒童施放安全,內政部亦公告禁止兒童施放升空類(如小高空)、飛行類(如沖天炮)及摔炮類等較具危險性之一般爆竹煙火,不得販賣給兒童,違反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為了讓市民度過一個平安、快樂的元宵夜,倘發現有不肖業者販售來路不明的爆竹煙火請向消防單位反應,檢舉電話請撥打119,讓我們共同營造安全快樂的民俗節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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