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7日 星期五

聯合報25日報導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雲管處提出澄清

民意日報記者彭惠美報導/有關聯合報104225B1報導「七股、北門濕地屢遭偷倒違釣」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依濕地保育法第三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又依內政部104128日公告,北門、七股鹽田屬國家重要濕地確認範圍。為行政事權統一,前列溼地範圍內違規行為明確由主管機關(營建署)及其管理機關依濕地法查處管理。交通部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若有發現或受理檢舉亦將協助轉請該主管機關依濕地保育法處理,並非如報導內容抱持互相批皮球心態,特予澄清,以免誤導。

相關民眾可透過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http://www.swcoast-nsa.gov.tw/)或電話(06-7861000113)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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