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菸害防制新法施行,保護兒少免於菸品的危害,輔導販賣菸品業者拒售菸品給未滿20歲青少年,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每年暑假期間,針對「菸酒專賣店、便利商店、超市、雜貨店、大賣場,檳榔攤」等販售菸品通路,安排年滿20歲工讀生穿著高中學生制服進行「拒售菸品喬裝測試」,協助商家學習在面對疑似未成年者時,應主動確認年齡並要求查驗證件或是直接拒絕賣菸等技能,以避免觸法。
衛生局提醒,今年將於7-8月暑假期間至嘉義市各販售菸品通路進行喬裝測試,請業者配合辦理,並加強全體員工之教育訓練,尤其經歷疫情後,部分消費者已習慣佩戴口罩,商家不易以面貌判斷消費者的年齡,請業者在遇到穿著學校制服或穿著便服但疑似未滿20歲者,要有「證件查證」、「年齡確認」的習慣,強化「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的基本意識。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營業場所如違規,依同法第37條第2項規定,最高可針對負責人處新臺幣25萬元罰鍰。另同法第17條第2項已賦予業者如遇難以辨識消費者年齡時,應要求其出示足資證明年齡之文件,消費者拒絕時應不予販售之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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