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日報記者黃天辰報導/隨著世界各國意識到境外敵對勢力對國人(含各行各業、各部門及各階層)滲透、分化及竊密的手段愈發多樣化,對自身國家安全所產生的威脅節節高升,各國無一不提高警覺並強化國家安全策略。法務部調查局舉辦電影徵件活動,希望透過微電影創作競賽之方式,廣邀社會大眾結合日常生活及自身經驗,表達自身對於境外敵對勢力以武力威脅、經貿打壓、外交封鎖、製造假訊息及假新聞造成社會內部分化對立、利用各種政策利誘、對個人或團體之拉攏等多元統戰方式,或境外敵對勢力以高薪挖角方式竊取台灣先進技術、以觀摩參訪名義窺探我重要農、林、漁、牧產業之科研成果、關鍵技術、或網路攻擊我政府機關(構)、醫療院所或重要企業之資訊系統竊取機密文件等種種作為之體認與創新思維,創作出引起社會共鳴之作品,藉此激發民眾居安思危之國安意識、凝聚國人的向心力,進而建構全民的安全防護網。
法務部調查局表示,徵件題材作品須與防制滲透、防制分化、防制科技與重要產業機密外洩、挖角等國家安全題材相關,可擇一或多面向,透過與日常生活相連結的事件或經驗,呈現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引起觀眾共鳴。
1. 防制滲透制:例如傳達境外敵對勢力以學術交流、文化交流、體育交流、宗教交流、觀摩參訪、旅遊招待等各種名義作為手段,拉攏誘吸國人之情形,以提升國人之國安意識。
2. 防制分化:例如傳達境外敵對勢力以製造假新聞、假訊息之方式激化社會內部、族群及世代對立之情形,以提升國人之國安意識。
3. 防制科技與重要產業機密外洩:例如傳達境外敵對勢力對我高科技人才挖角、國家機密與農林漁牧產業等關鍵技術或科研成果竊取之情形,以提醒國人重視政府機關、國家關鍵基地設施、核心經濟及戰略產業等各項軟、硬體設施之保護。
法務部調查局表示,凡具有中華民國籍,個人或團體均可報名。團體報名時,請推派1人作為代表人:作品規範:影片長度:一支3至10分鐘,可多件投搞(含片頭片尾,片頭僅能出現參賽作品名稱,片尾須放置「法務部調查局局徽圖樣」,影片請勿出現任何人員名單),競賽時程不得更改影片內容。
1. 影片類型:不限,動畫片、紀錄片、實拍影片均可。
2. 影片格式:解析度FULL HD 1920x1080以上,輸出比例16:9、mp4、avi、mov或wmv檔案。
3. 拍攝工具:不限,須為橫式拍攝。
4. 若有對白或旁白,須內嵌繁體中文字幕,或內嵌繁體中文字幕及英文字幕。參賽者於影片製作時,應考量於不同平臺播放之需求,字幕字級大小設計以舒適觀賞為原則。
5. 限在國內、外未公開發表,亦未曾得獎之原創作品。若經檢舉或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金、獎座及奬狀。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6. 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含文字、影像、聲音或音樂等)或肖像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報名方式:1. 請至活動官網(https://www.mjibmovie.tw)線上報名系統填寫資料,送出報名表,以完成報名手續。
2. 報名手續應備資料如下:
(1)報名表:含作品名稱、劇情簡介、劇照與影片連結等。
1. A. 作品名稱:20字以內,中、英文不限,若為英文,請附註中文譯名。
2. B. 劇情簡介:關於創作發想、影片主題及劇情大綱介紹,限中文750字以內。
3. C. 劇照連結:使用Google雲端硬碟上傳,並提供下載連結(存取權限設定為「知道連結的使用者」)。
4. D. 影片連結:在YouTube標題設定為「作品名稱-《國家安全
拍出影響力》」(範例:居安思危-《國家安全拍出影響力》),設定瀏覽權限為「不公開」(凡是有連結的人都可以觀看)。
5. E. 若無法提供載點,可儲存於隨身碟或光碟片(須不影響畫質,光碟外盒須註明作品名稱-《國家安全拍出影響力》),最遲於110年10月12日徵件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寄出或親送至「國家安全拍出影響力百萬微電影競賽」活動小組(收件地址:臺北市105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63號2樓之4)。
(2)參賽注意事項同意書:須親自簽名後掃瞄上傳。
(3)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須親自簽名後掃瞄上傳。
(4)電影劇照3張:原始照片或合成海報皆可,解析度350dpi以上之JPG檔,可供主辦單位清晰輸出成A1尺寸,作為日後行銷宣傳使用。
3. 參賽者須詳實填寫報名資料,以作為日後通知領獎及繳納稅款之用,如發生冒名或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或其他不實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獎金、獎座及奬狀。
4. 所有上傳資料經審核後,若有缺件及待補正之事實,經電子郵件通知後,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活動期程
1.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0年10月12日(星期二)16時,逾時不予受理(以郵件送達至活動小組或上傳網站之時間為準)。
2. 人氣票選:初選入圍名單公布後,暫定於110年11月2日(星期二)10時至11月15日(星期一)16時,於活動官網進行人氣投票(僅作為網路人氣抽獎使用,投票結果與獎項無關)。
3. 公布得獎名單:110年11月上旬(暫定),於活動官網及調查局「全民保fun趣」臉書粉絲專頁公布。
4. 頒獎典禮:110年12月上旬(暫定),確切辦理時間、地點至遲由主辦單位於典禮前兩週公布,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
5. 入圍者須於初選入圍名單公布起5日內,繳交報名表、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及參賽注意事項同意書正本。
6. 得獎者須在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前,提供下列資料,作為行銷宣傳使用:
1. (1)比例16:9、解析度1920x1080(1080p)以上之30秒得獎影片精華剪輯(片頭需置放片名、有字幕)。
2. (2)導演或簡介:中文300字以內。
3. (3)片尾加上工作人員名單及主辦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局徽圖樣」之正式影片。
7. 得獎者有義務配合本活動時程安排,全程出席頒獎典禮並提供前述第6點資料,否則以棄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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