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5日 星期三
民眾收到紅單後,第一步應該先確認「個人資料」,「應到案日期」之前提出申訴
民意日報記者彭惠美報導/民眾收到交通違規通知單,也就是大家俗稱紅單,請先確認通知單上「個人資料」及「違規事實」是否正確,資料確認無誤後再繳納罰鍰,如對通知單上的資料及舉發照片有疑義,可向紅單上之「應到案處所」欄位所顯示之交通事件裁決單位或監理站提出申訴,以確保自身權益。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王銘德局長表示,民眾收到紅單後,第一步應該先確認「個人資料」是否正確,所謂「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車牌號碼等,第二步再確認「違規事實」是否無誤,若「個人資料」及「違規事實」完全正確,第三步再查看紅單左上角欄位勾記之繳款方式,第四步須注意處理期限,民眾必須於紅單欄位「應到案日期」所指定的日期之前繳納罰鍰;至於民眾對於所收到的紅單或舉發照片有疑義,也要在「應到案日期」之前提出申訴。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黃仁邦主任指出,紅單左上角欄位勾記之繳款方式,若勾記「得採網際網路、語音轉帳、郵繳或向經委託代收之機構繳納罰鍰」欄位,民眾就可以直接去「超商」、「郵局」、「農漁會」或「代檢廠」繳納罰鍰,亦可以利用「電話語音轉帳」或「網際網路轉帳」繳納;如果勾記的是「須至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欄位,那麼就要到紅單「應到案處所」欄位所指示之地方去處理,違規本人親自辦理,須攜帶身分證及印章,若委託他人辦理,擇須攜帶雙方身分證及印章,如涉及駕(牌)照吊扣(銷),則另須攜帶駕(牌)照。
黃主任亦說明,民眾於「應到案日期」之前繳納罰鍰,繳納金額最低,超過「應到案日期」之繳納金額,則視超過30天內、30天以上至60天內或是60天以上,分別繳過期罰鍰,至於要繳納多少罰鍰金額,可以上網搜尋最新版本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查詢。另目前台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提供網路、通信及臨櫃等三種申訴管道,如民眾對於紅單或舉發照片有疑義,須備齊:1.陳述單1份,陳述單上須敘明姓名、違規車號、違規單號、聯絡電話、地址及陳述理由等;2.委託他人辦理另附委託書1份;3.其他佐證資料,例如違規通知單、採證照片等文件後提出申訴。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查詢網址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LawArticle.aspx?LawID=A0005045&KWD1=%E5%9F%BA%E6%BA%96%E8%A1%A8&ShowType=Articl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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