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日報記者王太杉特稿/台灣九合一大選綁公投,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同意票數765萬8008人,大法官12人2016年5月24日 釋字748號決議;必須讓同性戀結婚合法登記(2019年5月24日 );司法院發布新聞稿表示,公投所通過的創制立法原則審議完成的法律,位階仍屬「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大法官決議相當於憲法位階);因此,公投過關等同無效(大家白忙一場-如果再一次公投2000萬人同意也沒用);提出高等法院行政訴訟一定會被駁回(因為牴觸憲法);再提重新釋憲,大法官不會打自己臉;除非,司法院大法官全部換血重新提名,再重新釋憲。
原同性戀,結婚變「異性戀」
婚後,又變為「雙性戀」
三立3日新聞網指出,律師張恆嘉在節目《震震有詞》中分享,他曾經碰過一位人妻求助,人妻表示,老公每天都會早出晚歸,親密行為越來越少,每到假日就會消失不見,有時一接到電話就立即出去;就在某天,該人妻因為工作提早結束而輝家,在門口看到一雙鞋子,她心想「果然被我抓到證據了!」一開門,竟然發現老公與一個男性赤裸裸的躺在床上,老公原來是同性戀,婚後「變性」。
父親是女性,母親是男性
陰陽顛倒,摧毀婚姻制度
家不齊則國不治
社會秩序將大亂
儒家文化強調,家庭成員以尊卑區分,以及中國傳統社會的父子、兄弟、夫婦之間的關係,將破壞殆盡,家庭制度是由不同血緣的男女因結婚而建立親屬關係,未來,父子有親,夫婦有別,長幼有序,將淪為空談;修身、齊家、治國變成,身不修則家不齊,家不齊則國不治,台灣社會秩序將大亂!
婚姻傳統上是依一定的法律、倫理、風俗或宗教信仰的規定所
建立起來的一種人際關係,在生物學遺傳的基礎上建立起緊密相關的婚姻制度,將遺傳的意義通過經濟學從生物學延伸到了社會學,讓人類社會可以在家族結構的基本單元上穩固發展。台灣同意同性婚姻合法化,千古相傳之婚姻制度,將面對劇烈之扭曲。
法律面臨大規模修法
法官審判將無所適從
未來民法、刑法之規定將面臨大規模修法,家庭與人際關係之稱謂也因合法登記,而產生陰陽錯置,社會問題叢生;從外觀上,忽男忽女無法辨識,必須檢查身分證才了解;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讓人眼花撩亂。通姦罪、妨害家庭罪、性騷擾等罪,一定讓法院法官無所適從。
兩個男人、閨密同床或同處一室,都有可能被另一半提告;三個男人或三個女人睡在一起,其中有一名是同性戀者,都將面臨官司纏身,未來人際關係,將隨時檢查對方身分證,否則官司接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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