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日報記者彭惠美報導/交通局表示,台南縣市合併前,民間委外拖吊因契約終止後結束,因警方公營拖吊場能量不足,無法有效處理違規停車拖吊作業,致違規停車問題日益嚴重,為改善違停問題,五年來除增設2.6萬餘個停車位,並研議招標民間拖吊業協助警方執行違規停車拖吊作業,於今年4月15日 正式上路執勤。
交通局指出,委外拖吊相關作業將依據契約規範確實執行,每日執行時間為上午7時起至晚間10時,及依據警察局勤務規劃以「併排停車」、「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公共汽車招呼站」、「汽車占用機車道」、「交叉路口」、「人行道停車」及「逆向停車」等7項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妨礙他人通行及市容景觀等違規行為列為執行重點,及警方列出中西區、北區、東區、仁德區等28個交通熱區。
交通局強調,依契約規範民間拖吊業者是協助警方執行取締違停拖吊,必須在警方指揮下才能拖吊,不能主動上街巡視,並無要求每日拖吊數的業績壓力,熱區外巷弄的違規拖吊應該是警方接獲民眾檢舉汽車在巷弄內違規停車,指揮拖吊車前往處理,將再進一步了解實際取締拖吊情形,目前違規拖吊仍以重點違規項目、交通熱區為優先拖吊對象。
有關中北拖吊場所在的文中用地為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業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規定,取得停車場臨時使用許可,及依停車場法核准停車場登記,完全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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