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日報記者彭惠美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於今(22)日局務會議中,公開頒獎表揚103年12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計7件11人。市警局局長陳子敬表示,表彰員警優良的為民服務事蹟,代表意義深遠,盼全體員警能夠見賢思齊,加強為民服務工作,以提升本市整體優質的警察形象。此次接受表揚之員警優良事蹟摘述如下:
一、
新營分局中山路派出所警員林子翔,於103年12月16日擔服巡邏勤務,巡經新營區中山路郵局前發現1名王姓老翁倒坐於地,腿部有多處擦傷。林員迅速將其載送至醫院清洗包紮傷口及檢查無異狀後,帶返所安置,並婉拒王民姐姐歸還醫藥費。
二、
學甲分局宅港派出所所長廖聰順、警員吳聰連,於103年12月4日擔服巡邏勤務,於南70線路段發現1名老翁全身遭雨淋濕,獨自坐在電動車上。經詢問得知係迷途後,廖等2員即帶其返所,提供熱食、飲料及衣物等,安撫其焦慮情緒,復調閱周遭路口監視器,研判應屬鹽水地區民眾,經鍥而不捨查訪終與其女聯繫上,父女相見相擁而泣。
三、
學甲分局中浯派出所警員唐國棟,於103年12月26日擔服備勤勤務,接獲張姓民眾報稱其前夫病故家中。唐員前往處理發現,死者長期無業,其前妻於紡織廠工作以獨力扶養2名幼子,家境清寒,無力處理喪葬事宜。該所代理所長李俊龍獲知上情後,接洽各社會熱心團體,協助籌措1萬元喪葬費用,並轉介為弱勢家庭關懷對象,協助後續幼童就學及生活問題。
四、
新化分局新化派出所警員吳孟宇,於內政部警政署知識聯網查知1名婦人自稱林瑞霞(餘皆不詳),該婦人103年11月中旬路倒在臺中市大里區。吳員立即進行分析比對及利用休假日前往安置機構親自詢問婦人,經逐一清查婦人曾提起過之縣市所有失蹤人口歷史報案紀錄,終循線聯繫上婦人兒子,使失聯34年母子重逢。
五、
歸仁分局仁德分駐所警員駱靖穎,於103年12月4日擔服備勤勤務,獲報有1名何姓女子意圖跳樓輕生。駱員趕赴現場發現,何女酒後情緒失控,坐在10樓樓頂圍牆,雙腳朝外,情況危急,即請何女友人從正面安撫,駱員冒著墜樓之險,趁機由後方抱住何女,並一同跌坐在頂樓圍牆上,解除墬樓危機。
六、
玉井分局玉井派出所巡佐張文景、警員謝瓊鎮、王柏清等3員, 於103年12月31日接獲勤務指揮中心轉報「謝姓民眾致電張姓友人表示,已服用大量安眠藥靜待安然離世,隨即掛斷電話且關機」。張等3員依該張姓友人提供之線索,於玉井區及楠西區查訪,終於凌晨1時許在謝女老家透過氣窗發現謝女仰躺於床上,經呼叫已無反應,立刻會同其家人破門進入救援,將謝女送往麻豆新樓醫院醫治,挽回寶貴生命。
七、
第二分局長樂派出所警員林京輝,於103年12月10日擔服巡邏勤務,遇陳姓民眾報稱其所有之iPhone5手機遺失,內心既著急又難過。林員平時熟悉科技產品的操作,立即透過其所有之同款手機,開啟「定位功能」,鎖定該手機發訊位置,成功尋獲手機。林員復於同年12月18日擔服時巡邏勤務,遇盧姓民眾報稱其所有之iPhone5s手機疑似遭人竊走。林員再次運用尋獲該品牌手機之經驗,鎖定該手機發訊位置,順利找回盧民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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