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佐黃振華(右)與警員邱志光
記者黃天辰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安平派出所巡佐黃振華與警員邱志光於102年6月30日20-22時服備勤時,有一洪姓女民眾(82年次、桃園縣人、職業學生)至派出所報案,表示傍晚在安平區觀夕平臺遊玩時不慎遺失隨身包包,內有金融卡、身分證及新臺幣2仟多元,安平派出所立即協助洪女掛失金融卡及身分證後,處理過程員警得知洪女係自桃園南下遊玩的學生,因錢包遺失無法搭車回家,又不敢向員警開口求助,故巡佐黃振華(200元)及警員邱志光(1000元)知悉後,自掏腰包新臺幣1200元資助洪女順利返回家中,即時的雪中送炭讓洪女非常感謝派出所員警,事後洪女又於7月7日 南下返回安平派出所歸還車資給巡佐黃振華及警員邱志光,黃、邱二員告知洪女車資就當成安平派出所贈予的獎助學金,更讓洪女感恩不盡,並於日前寄電子信箱給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陳子敬聊表感謝之意,並感謝安平派出所處理案件秉持同理心及積極的為民服務,並且在民眾最無助困難時給予最大的幫助,彰顯警察讓民眾有感服務作為。黃、邱二員表示「做這行就是服務業」因基層員警業務繁多,除了一般公務,觀光熱門景點要提供腳踏車打氣,或提供環島遊客諮詢等,經常需自掏腰包買便當或小額急難救助金給上門求援者,雖然金額不是很多但很實用,對此能幫到民眾員警都感到十分開心,「畢竟當警察我們也是有老婆小孩要養啊!」。第四分局長邱文亮表示本案黃、邱二員執勤主動積極,熱心協助徬徨無助之民眾,充分發揮人民褓姆之工作精神,深獲民眾感謝,有效提升警察形象,已請本分局督察組擇日將2人事蹟報請市警局提出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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