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5日 星期二

台南農業改良場呼籲勿種植及繁殖來源不明的水稻品種,確保公糧繳交權益

記者彭惠美報導/近來公糧經收單位及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反映,嘉南地區部分農民種植不明來源的水稻品種,為了避免種植非經農委會所轄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命名之水稻品種,引發公糧繳交爭議,臺南區農業改良場呼籲農民及水稻育苗中心勿種植、繁殖來源不明的水稻品種,以確保農民繳交公糧權益。
稻米為國人傳統之基本糧食,政府為掌握糧源、穩定糧價,實施稻穀保價收購政策,以高於市價之保證價格收購農民稻穀,作為儲備糧食之用。為維護公糧稻穀品質,公糧稻穀必須達到驗收標準。依據公糧稻穀驗收標準第二條規定:「經收公糧稻穀,以當期農民自產,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命名推廣之稉稻及秈稻品種為限」,顯然來源不明的稻種或非經農委會所轄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命名推廣的水稻品種,皆不在公糧收購範圍之內。

國內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命名推廣的水稻品種,經過長時間的試驗調查及性狀檢定,品種特性登錄詳細並且品質優良,有利於農民栽培管理、維護公糧品質及提升國產稻米競爭力。而種植來源不明的稻種,不但喪失繳交公糧權益,在品種特性不明的情況下,例如耐寒性、倒伏性、病蟲害抵抗性等皆無資料可以提供栽培管理依循時,農民栽培此類品種將面臨極大風險。提醒農民謹慎選擇水稻栽培品種,以保障生產安全及維護繳交公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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