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9日 星期二

交通局小黃公車依法採用綠底白字「營業小客車」提供服務之說明


 民意日報記者彭惠美報導/針對近日外界關心本市小黃公車掛用「綠底白字」車牌疑義,交通局表示,交通部為推動偏鄉公共運輸,在法規上做了許多彈性修正,早於109年即已開放市區客運業使用小客車營運偏鄉路線,並掛用綠底白字「營業小客車」車牌。而市府也依據公路法、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等相關法規,公告開放偏鄉路線徵求民間業者營運,共同投入推動偏鄉公共運輸。

 交通局指出,為了健全偏鄉公共運輸的經營制度,對於投入小黃公車的業者,除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輔導成立「市區汽車客運業」,補足公車服務的最後一哩,並依據「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4條規定,輔導偏遠地區路線使用座位數五人以上小客車為營業車輛,並領用綠底白字的「營業小客車」牌照營運。目前包含桃園、台中、高雄、新竹、嘉義、屏東、台東縣等地的幸福巴士皆有使用懸掛綠底白字車牌的「營業小客車」,足可證明乃是符合偏鄉人數少、有彈性的運輸服務解方。

 

至於外界建議應放寬在地業者或駕駛加入小黃公車服務等議題,交通局指出偏鄉運輸本是接地氣的服務,非常歡迎在地資源投入,後續公告釋出路線時,如在地業者有意願經營,將予以輔導公平參與評選,而無論任何業者取得經營權,也都會協助媒合當地的司機,提供最親切最在地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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